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第十五条有效被询问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说明原因,经主持人同意后,在下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前书面答复。询问问题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宜回答的,被询问人应当作出说明,经主持人同意后,可以不作答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被询问人不能拒绝答复。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