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传统建筑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权依法参与传统建筑涉及其利益事项的管理。

鼓励依法通过置换、租赁、入股等方式,促进传统建筑保护利用。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