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