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弘扬第二十九条有效依托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文昌宫、小李家)、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华野指挥部旧址(草庙)等淮海战役不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党史教育、廉政教育、国防教育、社会实践等基地,配备教育管理团队,发挥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鼓励淮海战役旧址、遗址、代表性建筑、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管理单位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驻地部队和其他组织等开展合作共建。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