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文明行为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