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有效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接收并处理排污单位符合排水许可证规定或者污水处理合同约定排放的陆源污水。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拒绝接收。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