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的利用,应当保障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持传统生活习俗的延续性。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