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冒用、借用、租用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