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消防组织第四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