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条例/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将其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