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依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