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民宿促进与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民宿经营者接待住宿时应当查验住客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进行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实时传输报送公安机关。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