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报告火情。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