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