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设置应当遵循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建管并重、安全便利的原则。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公共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