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为求职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