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求职者有自主择业、不受歧视的权利,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真实的招聘信息。

求职者求职应当如实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出示与求职就业有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或者特种作业工种的,还应当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