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六十二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有关机关应当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定期清理,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和建议,由法制委员会组织研究论证,确需修改或者废止的,报经主任会议同意,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