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解读条文,推动立法与普法相结合。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等工作的公益宣传。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