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主要审议法规草案是否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具体条款是否适当,体例、结构是否科学以及法律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也可以安排公民旁听。列席人员可以对法规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