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