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制定除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规。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相抵触。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