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数字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数字化管理水平。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消防安全监控、预警和火灾扑救。

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及其成果运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