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数字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数字化管理水平。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消防安全监控、预警和火灾扑救。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及其成果运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