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以及存放可燃、易燃物资的仓库,其经营管理者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气线路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