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养老产业促进第五十八条有效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互联网+养老”,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生活呼叫、应急救援、远程安全监测等服务。社会力量开展“互联网+养老”的相关情况,应当统一接入养老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