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会同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依法记录和归集养老服务组织设立终止、诚信记录、评估结果等社会信用信息,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开。

对诚实守信的养老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通过列入黑名单等方式实施协同监管或者联合惩戒。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