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第五十一条有效养老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不得招录有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等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能力,引导从业人员恪守职业精神,遵守从业规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向养老服务组织如实告知本人的从业经历、服务技能、健康状况等情况。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