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和引导村民就村庄整体格局、建筑风貌、建筑层数层高、邻里影响等村庄规划建设的具体事务制定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村庄建设巡查。鼓励建立村级规划建设管理员制度,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推广应用,协同村民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