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筑施工方不按规定架设脚手架和挂设安全网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