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第四十条有效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开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权限和办理流程,实行宅基地用地和建房审批手续集中办理。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办理的事项,相关部门应当限时办结。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