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规划第二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村庄规划督察员制度,对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情况进行督察。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