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村庄建设用地实际,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