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五章 品牌建设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本市获中华老字号、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等的商品茶进入国内机场、铁路、酒店、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连锁超市、市内外电商平台等进行推广、销售。鼓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在本市主要交通干线、公共场所推广公用品牌,开设商品茶专卖店,开展商品茶宣传推介活动等。鼓励茶叶产区内的镇、村依法申报建设茶文化体验馆,开展潮州工夫茶文化宣传和产品展销。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