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定岗晋级工作,推动窗口工作人员职业化。有条件的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人口数量、业务需求等统一配备本辖区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

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开展岗前教育,明确禁止用语和行为,规范仪容着装,强化服务纪律,增强服务意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