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内外布局。

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支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创建高端研发平台,引导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深度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发以及产业化。

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