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五章 社会参与和可持续利用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编目活动,对农牧、中医药、传统工艺、民俗和游艺等领域中具有较高价值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促进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传承、创新和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2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