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法制委负责解释草案的拟定。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由法制委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