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调查信息。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