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第十三条有效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身份证明、住房权属证明或者住房合法来源资料。提交材料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齐相关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租赁登记备案。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