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四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到会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