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编制相关工作指引和技术规范,加强工作组织协调,提升加装电梯工作水平。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