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三条有效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对有关法规或者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