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租车客运经营者以预设目的地等方式从事定线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