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旅游区管理机构负责旅游区的保护、利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大安市林草、文旅、市监、城管、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