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白城市人民政府、大安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旅游区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