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在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