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红色旅游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支持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旅游行业组织加强红色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红色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红色旅游景区(点)应当持续提升讲解服务人员能力和水平。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