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规章的备案和审查第五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报送备案应当包括规章文本、公布情况、立法依据表、说明和备案报告,并同时附送电子文本。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