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法规案的审议表决/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法规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规草案在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或者本市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