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湿地保护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等湿地生态功能。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